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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22-00285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7-10
文号: 灌政办发〔2022〕8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 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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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0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全省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217号)、《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202114号)、《连云港市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连政办发〔20214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工作要求,加强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及时梳理和分析重大风险隐患,研究部署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举措,强化各涉水上交通安全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提升灌南县水交通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成立灌南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工作例会。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海洋渔业副县长、灌河海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员包括连云港海警局灌南工作站、灌河海事处灌南海巡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灌河北岸各镇分管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灌河海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协调机制任务传达、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联络员变更时,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调机制工作例会。会议召集前应确定主要议题。

(二)工作协调会。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召开工作协调会的,提请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召开。

四、工作内容

(一)分析研判全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形势,共同研究工作对策和治理措施。

(二)协调推动将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工作,将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治理纳入权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强化交通、海事、渔业等部门工作衔接,共同推进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四)推动码头、渔港、船厂舾装等建设、使用与船舶航行、靠离泊等安全风险共同辨识与管控。

(五)推动水上交通资源规划和保护,促进水上资源优化利用,推动港口、桥区、重点水域碍航养捕联合治理。

(六)推动“三无”船舶治理、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水上非法载客治理、商渔船防碰撞管理等工作建立共管共治机制。

(七)加强出海工作人员管理,强化培训和联合宣传警示教育。

(八)推动建立水上险情处置、事故处置、违法信息互通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渠道。

(九)推动水上交通违法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用,实施联合惩戒。

(十)其他需要协调机制协调事宜。